现将《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资助学生出国出境学期交流项目的通知》中“申请条件”中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调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51日截止申请。

 

特此说明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