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捐赠人

2021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已经接近尾声

将于6月30日结束

个人公益性捐赠可享受个税减免

提醒您抓紧进行个税抵扣哦!


基金会税前扣除资格介绍

 

根据规定,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已取得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详见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1年第1号文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如果您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向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过,请记得申请捐赠抵扣哦!

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捐赠抵扣个税APP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页面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在页面最下方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新增”

 

向右滑动查看操作步骤

 

第二步:根据捐赠票据填写抵税信息

填报信息: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501780471R

受赠单位名称: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根据捐赠收据填写

扣除比例:30%

 

多张捐赠票据:

点击新增可填写一张捐赠票据信息,如您有多张捐赠票据,可在保存后继续点击“新增”填写,录入全部捐赠票据。

 



第三步:分配扣除

 

捐赠票据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分配扣除”,填写“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后,“保存”即可。

 


捐赠抵扣流程完成后,点击“返回”即可继续完成2021年汇算清缴步骤,并提交退税申请。

 

后续事宜:接到通知,上传票据附件

您可能会收到税务局电话或个税APP的消息,按通知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

 

步骤:

点击APP右上角的消息图标,找到“退税审核报送补充材料或说明的提醒”,点击立即办理。上传捐赠票据、明细等补充材料照片,税务局审核后,即完成退税。

 


TIPS 

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集体捐赠的明细清单等抵税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需留存5年,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有捐赠收据相关问题

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华东师大基金会电话:021-62233059,18018828429

 

来源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编辑 | 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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