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捐赠人: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我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感谢您在人民危难时期令人感动的家国情怀和慷慨的捐赠,基金会全体员工在此对您的爱心表达真挚的感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由于抗疫捐赠收据需及时开具,为了您的抗疫捐款在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全额扣除,请您务必在2020年年底前联系我们取得捐赠收据,感谢您的善心及配合!
开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1-62233059。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