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微基金以“人人参与、聚沙成塔、携手公益、感恩师大”为基本理念,以自愿为原则,不求款项数额大小、一元起捐,重在倡导毕业班学生和广大师生、校友的参与度和持久性,培育和倡导校友意识和公益理念。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发起和参与的公益项目,以鼓励学生参与公益实践、服务社会。
1、募集对象:以毕业生为主,同时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可以以个人或集体(班级、年级、院系、机构等)名义捐赠。
2、基金用途:专项用于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发起和参与的公益项目。
3、捐赠形式:
(1)毕业生:毕业生离校时的校园卡余额,毕业班的班费余额,其它形式的现金捐赠、网上捐赠、邮局汇款和银行转账。
(2)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现金捐赠、网上捐赠、邮局汇款和银行转账。
4、捐赠额度:一元起捐,不设上限。
5、捐赠账户管理形式:
(1)基金会为每一位捐赠人(个人或集体)设立一个独立的账户,对该捐赠人的每笔捐赠款项进行登记,捐赠人可以在基金会网上平台(下半年推出)上输入帐户名和密码后进行自主查询。
(2)基金会为每个院系和部门设立独立的账户,院系和部门校友会、基金会工作负责人可以在基金会网上平台查询收支明细及申请、使用情况。
(3)捐赠款项原则上归属捐赠人所属的院系使用,但捐赠人另有指定的除外。如院系设置发生变动,则由基金会根据院系设置变化对款项余额进行重新分配。
6、基金使用办法:
各院系和部门网上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微基金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介绍学生公益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项目资金需求,基金会办公室根据公益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其微基金账户的余额,会同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学校基金会将根据各院系微基金募集和公益项目以及使用情况予以一定金额的经费配套支持。
7、捐赠鸣谢办法:
(1)所有的捐赠名单在基金会和校友会网站实时公布,并刊登于《丽娃学子》“捐赠鸣谢”栏目;
(2)所有捐赠人将获得基金会制作的精美卡片;
(3)捐资金额累计一百元以上,学校将为其设立账户,并证书鸣谢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由学校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海娜,联系电话:54345217
电子信箱:hnzhang@admin.ecnu.edu.cn
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