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华东师范大学“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资助专项,为我校优秀但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出国出境意向的同学,提供出国出境学期交流资助。

二、对象和方式

针对申请上我校教务处出国出境交流学期项目但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学生申请上教务处出国出境交流学期项目后,可提交“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奖学金申请表”,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会同教务处等相关单位选出部分学生进行资助(已经接受留学基金委等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获选学生将获得基金会颁发的不同额度的“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奖学金”。

奖励范围:机票费(对方学校已免机票费则不再资助)、住宿生活补贴(出国的参照留学基金委标准打对折;港澳台的每月人民币1000-3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上我校教务处出国出境交流学期项目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具有团队精神;

(四)平均绩点3.0以上,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五)对交流学习目标明确,有较强的计划性;

(六)外语水平较好。大学英语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水平,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除英语外,小语种专业学生达到上述证书同等水平即可);

(七)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八)已经完成注册取得本学年学籍;

(九)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下载并向院系提交《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申请表》、有绩点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荣誉奖励、科研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2.院系评审小组推荐: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院系校友/基金工作负责老师、辅导员、至少2名不申请的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按照申请条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并进行推荐。学生将院系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其它证明材料共一式四份,于20155117:00前,交到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山北路校区办公红楼东楼2208室),李老师处(电话:62235878)。

3.校评审委员会评选:530日前学校基金会、教务处、学生管理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将会同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会,查阅申请材料并对院系推荐候选人进行评选。

4.名单公示:在华师大主页、教务处、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上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公示5日。

5.奖励额度:来回机票、住宿生活补贴(出国的参照留学基金委标准打对折;港澳台的每月人民币1000-3000元)。但学生出国出境前先发放受奖总额的80%,后续20%将在项目结项审查合格后发放。

6.结项汇报:项目结束后,受助学生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挥着基金会“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学习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回校一周之内交到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经过审核合格后再发放剩余20%,并在“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交流汇报会”上颁发奖学金证书。

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处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310

附录: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申请表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海外研修计划”学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