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简介
2015年,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出资设立华东师范大学“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资助专项,向我校优秀但因经济条件限制不能支付出国学习交流费用的有出国出境研修意向的同学,提供出国出境学期交流资助,以提高其跨文化交际能力与综合素质,开拓国际视野。
秉承帮助有担当、有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优秀青年开阔眼界、实现更好成长的使命,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项目旨在资助师大学子去更多国家地区学习体验,以开拓学生学习研究的范围,促使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注到社会民生发展,将个人成长融入更广大的社会背景中,承担起一名青年的责任与担当,并且将国(境)外相关优秀社会案例观察与报告带回祖国,以便学习和借鉴,共同助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与繁荣。
二、目标与预期效果
1、给更多家庭条件一般的学生提供出境交流学习、开阔眼界的机会;
2、学生在出境学习交流期间能够更好地掌握本地语言、跨文化交际能力等;
3、学生能够关注到不同文化情境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相关专业与社会现象进行跨文化学习与思考;
4、利用出境学习的经验,对提升自身能力、助力国家社会建设等方面提供建议。
三、资助对象和方式
已申请上教务处出国出境交流学期项目的全日制本科生可提交“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奖学金申请表”,基金会将会同教务处等相关单位选出部分学生进行资助(已经接受留学基金委等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获选学生将获得基金会颁发的不同额度的“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纪记录;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具有团队精神;
交流学习目标明确,有较强的计划性;
平均绩点3.0以上,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学生优先;
已通过学校教务处学期学年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
已经完成注册取得本学年学籍。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下载并向院系提交《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申请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荣誉奖励、科研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2、院系推荐:由院系进行推荐。按照申请条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并进行推荐。学生将院系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其它证明材料共一式四份,于2018年5月30日17:00前,交到基金会(中山北路校区地理馆117室, 李老师,电话:62235003),电子版材料递交至lpli@admin.ecnu.edu.cn。
3、校评审委员会评选:基金会、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将会同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会,查阅申请材料并对院系推荐候选人进行评选。
4、名单公示:在华师大主页、教务处、基金会网上对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日。
5、奖励额度:国(境)外学习交流期间机票及住宿生活补贴(出国的参照留学基金委标准打对折;港澳台的每月人民币1000--3000元)。学生出境前先发放受奖总额的80%,后续20%将在项目结项审查评审合格后发放。
6、结项汇报:项目结束后,受助学生必须完成对方院校相关课程任务,并附证明材料;完成光华学子项目相关社会观察与调研任务;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学习报告》。经过审核合格后再发放剩余20%,并在“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交流汇报会”上颁发奖学金证书。
六、国(境)外学习期间要求
每月提交“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学习报告;
开展当地社会文化相关主题调研活动。
附录: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光华学子国(境)外研修计划”学习报告.docx
校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